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点击数:
我校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资助标准我校分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5. 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本专科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应征入伍学生国家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学校奖学金
学院设有单项类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学业优秀奖学金,每生每年800-1500元;品行优良奖学金,每生每年800-1500元;品学兼优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2000元。
7.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每月酬金按学生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8.学费减免
对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根据专业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9. 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了帮助因不可抗拒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的一项资助措施。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为1000-2000元。
联系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9-3373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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