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展评的通知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展评活动,现将活动详情通知如下:
一.展评内容要求
(一)本次展评活动由学生工作处与人文艺术学院共同主办,参赛作品以“阳光护航成就青春梦想,心理育人助推生涯发展”为主题,需真实、全面反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情境,充分展示师生良好的教学和学习风貌。
(二)每个参赛作品需提交教学微课视频、微课教学设计文本(参考式样见后)和配套多媒体教学课件等三部分内容。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宜选用rmvb、mpg、avi等格式,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多媒体教学课件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与微课视频合理搭配,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二.参评人员范围
全体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辅导员。
参评作品范围见下表:
选择课程范围 |
教师名单 |
心理健康课程内容 |
乔乐刘歆语吕斌宋璐璐 |
个体、团体沙盘游戏 |
赵静李瑾王小翠王佳王亚凤何蕾邵青 |
团体心理辅导 |
王潇雅王依姣晁一民岳怡静 |
三.时间流程安排
(一)提交文案
(1)时间:5月13号—20号
(2)内容:微课教学设计文本,配套多媒体教学课件,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展评报名表。
(二)统一录制
(1)时间:5月24日
(2)要求:录制时间为一天,请各位参评老师提前掌握、熟练课程教学内容,缩短自身录制时间;录制时化淡妆,保持形象良好,衣装整洁;配合录制的学生请提前排练好,人数宜少不宜多,要求形象良好,衣着整洁、得体。
(三)评比展播
(1)心理咨询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与部分学生代表参与评审,评选校内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获评一等奖的心理优秀微课作品,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微课评选。
(2)所有参评作品最终将以心理健康教育网课形式上传校园网和校内各宣传媒体。
附件1:微课教学设计文本(样表)
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展评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人文艺术学院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