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员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17-05-12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公寓管理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体现公寓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形象,客观地评价门卫值班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严把门卫关:

  一、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待办事宜;工作时间严守岗位,不得干私活、看报纸、卧床、睡觉、闲聊及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室闲人不得入内,待人接物热情和气,处理问题细致耐心;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二、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严禁异性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寓,领导及教师看望学生、检查宿舍、要做好登记;学生组织检查卫生要报告管理员同意;非本公寓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公寓。

  三、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门卫值班人员应按照指定位置上岗(大门两侧)

  四、严格检查出入公寓人员携带的大宗行李及贵重物品,按规定认真检查证件及相关证明,公寓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搬离公寓,携带公用物品出入要进行登记,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寓。

    五、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班次。因病因事确需请假,应向公寓管理员申请。 

   第三条做好日常工作: 

  一、负责组织清洁区打扫及全天保洁。

  二、每日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登记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三、课间和熄灯后,在楼道内随时巡查,详细掌握公寓的安全及卫生情况,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发现学生违纪,安全隐患或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员报告。 

四、认真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楼门、按规定停(送)电,并负责晚归学生的登记工作。

五、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不留长发,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

六、认真做好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四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对可疑人员及携带物品,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要及向管理员、保卫部门报告;严禁小贩、闲杂人员以及自行车进入公寓。

  二、检查公共场合门窗、水电、消防等设施,正确使用灭火瓶,保管好安全通道门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三、发现失火、跑水、盗窃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迅速报告管理员。

    四、对本公寓楼内各个宿舍的备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随时核查钥匙的数量和是否有学生换锁现象,若有此现象及时上报公寓管理员,尽快解决。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考核方法:

一、公寓管理科由专人负责,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与学生反映的方式对门卫值班人员的上班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以考核标准作为依据,每月汇总一次,公寓科将根据年度总考核成绩奖惩门卫值班人员。

三、考核采用百分制方法,每人100分,依据考核标准扣分。

第六条考核步骤:

    一、每月对门卫值班人员做考核评分,在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并说明扣分的原因。 

    二、公寓科科长每月核定总分并签名,如有不同意见应在备注栏中说明。 

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未按时上下班。

二、擅自脱岗、离岗。

三、上班期间干私活、看报纸、卧床、睡觉、闲聊及做其它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按时开关楼门、停送电。

五、闲杂人员进入公寓,非工作人员在值班室逗留。

六、值班期间未做值班记录、来客登记等相关记录。

    七、值班期间未能保持值班室及清洁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八、公寓内发生事故、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九、公寓财产设施未经批准搬离公寓。

十、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未在指定位置上岗(大门两侧)。

十一、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公寓。

     十二、待人接物态度恶劣。 

十三、违反其它公寓门卫值班员岗位职责的行为。

第八条奖惩:

一、奖励:年度总考核成绩突出的(比例约占参加考核人数10%),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二、处罚:连续三次月考核达不到60分或擅自脱岗、离岗三次以上者,立即辞退。

附:公寓门卫值班人员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备注

1

未按时上下班

每次扣5

2

擅自脱岗、离岗

每次扣10

3

上班期间干私活、看报纸、卧床、睡觉、闲聊及做其它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每次扣8

4

未按时开关楼门、停送电

每次扣5

5

闲杂人员进入公寓,非工作人员在值班室逗留

每次扣5

6

值班期间未做值班记录、来客登记等相关记录

每次扣5

7

值班期间未能保持值班室及清洁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每次扣5

8

公寓内发生事故、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每次扣8

9

公寓财产设施未经批准搬离公寓

每次扣5

10

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未在指定位置上班

每次扣5

11

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公寓

每次扣5

12

待人接物态度恶劣

每次扣5

13

违反其它公寓门卫值班员岗位职责的行为

每次扣5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公寓管理科。

第十条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考核记录表

考核周期:2013  9  11 日—  2013  9 30

楼别

值班人员

考核记录

扣分情况

时间

记录

A

刘卫亚

靳晓莉

B

邹士芬

C

范亚莉

韦宝玲

N

邓慧敏

N

王芳

F

于维玲

张晓宁

陈菊兰

马晓荣

强新芳

高晓翠

李亚玲

周锦妮

备注:如考核记录填写位置已满,可另附一张考核记录。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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