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6-13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我院正常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包括五年制学生)。  

(二)非陕西籍学生由学生个人向家庭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二、贷款时间安排  

学生办理贷款时间:202071日至2020930日。  

三、贷款预申请  

陕西省在校学生(三年制、五年制16级)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贷款预申请学生应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规定,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首次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首次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202071日至830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年制17级、18级、19级学生需要首次贷款的由二级学院统一登记后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首次贷款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直接交给高校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  

四、续贷学生贷款申请  

(一)2020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  

今年陕西籍续贷学生不再需要提供《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注】学生每年至少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进行维护,否则影响日后贷款。  

(二)组织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必须填写,否则无法申请本年度贷款】  

各二级学院要在2020625日以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200字左右,字数太少无法通过审核),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要求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填写续贷声明后应截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时出示,否则不予审核。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在县级资助中心贷款。  

各二级学院应于626日前将续贷学生的续贷声明截图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71日至830日,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五、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各二级学院应于626日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附件3)。  

各二级学院应于626日前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父母有效联系信息以及就业单位(未就业的可填写:暂未就业)等,进行毕业贷款确认。具体路径是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各二级学院应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 11 15 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每年12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同时,应告知学生有问题时也可拨打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因专升本导致就学信息变更的学生,需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信息变更,对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起止日进行变更以调整还款计划。  

六、贷款回执录入  

各二级学院应于2020920日前将贷款回执收齐后(包括新生的贷款回执,所有学生都在回执上面写上学号)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交回执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让每位学生都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和时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各二级学院要告知学生暑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申请贷款、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要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八、其他要求  

(一)应交材料  

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只交电子版。  

2.续贷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截图,只交纸质版。  

3.贷款回执,纸质版。  

(二)时间  

各二级学院应于626日前交齐材料12,材料3920日前交齐。  

(三)因工作量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版权所有: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一号  电话:029-33732500 33732444 33732000  Copyright @201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ICP备060070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