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法制教育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秋季开学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课的意见,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将法制教育第一课纳入“六五”普法规划,贯穿“六五”普法教育全过程,形成长效机制;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秋季开学第一课确定为法制教育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法制教育第一课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小学以学习宪法为重点,了解国家的根本制度、国旗、国歌等知识,培养小学生的爱国意识;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学习宪法、刑法为重点,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建立守法观念;高等学校以学习宪法、刑法、民法为重点,培养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方法途径
秋季开学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课,要通过法学专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制课专任教师作报告,传授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要通过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式,旁听公审大会,违法青少年现身说法,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活动形式,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律熏陶,以增强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的实效性、参与性、趣味性。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上好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是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对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观念,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密组织,切实安排好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工作。各校中层以上的领导,要深入学校院系、班级,组织开展好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带头作法制教育报告。
(三)检查落实。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学校,检查法制教育第一课开展情况。各地、各学校秋季开学一周内,填写法制教育第一课的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樊世杰 王洪飞
联系电话:029—87338648、87338647(兼传真)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