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标准

作者:时间:2014-12-08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冬征兵已全面展开。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每一位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都有义务服兵役。   

体格标准

身高、体重标准 男性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瘢痕 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瘢痕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的,均不合格;其他部位纹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耳眼 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瘢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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